-2024-
08/29
10:48
检法合力!房县首份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发布
在十堰市房县化龙镇上湾村中心广场上,两棵柏树相互依偎,静静伫立,当地群众趣称其为“鸳鸯柏”。其中一棵树龄达400余年,另一棵350余年,树冠巨大,枝繁叶茂,古意盎然,为国家二级保护古树。
8月15日,房县检察院联合房县人民法院发布全县首份《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令》,明确五项禁止事项,为这两棵走过数百年光阴的柏树披上司法保护的“铠甲”。
该份《保护令》明确规定:禁止刻划、钉钉,缠绕绳索铁丝,攀树折枝,剥损树皮,动土伤根;禁止借用树干作支撑物或者悬挂物体;禁止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挖坑取土、淹渍或封死地面、使用明火、倾倒有害废渣废液、铺管架线、修筑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;禁止非法买卖、擅自移植、采伐、砍伐古树;禁止进行损害古树安全生长及破坏保护设施、保护标志的其他行为。
稿件来源:湖北日报、十堰市委政法委